京城衛(wèi)視,節(jié)目部。
剛剛打印出來的合同紙還有溫熱,陸晨用水筆在上面簽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這是這一份版權轉讓合同。
他將《邊走邊唱》這首歌的部分版權和使用權,轉讓給了京城衛(wèi)視。
今天是星期一,早上的時候陸晨聯系到了《唱響中華》節(jié)目組音樂總監(jiān)古銳,然后下午就帶著姐姐陸熙趕到了電視臺里,將合同正式敲定下來。
作為陸晨的經紀人,陸熙進入自己角色的速度很快,談判的過程基本上全部由她來掌握,陸晨只要坐在一旁微笑。
保持微笑就足夠了。
在娛樂圈里,明星偶像的形象很重要,又涉及到許許多多的合同,如果全都都由自己談判,不累死也會被別人坑死,所以一位經紀人是不可或缺的標配。
經紀人的可靠和專業(yè)程度,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位明星的未來。
在娛樂圈里,不乏用選錯經紀人,結果導致前途毀滅的例子存在。
陸晨請自己的姐姐來當經紀人,首先是親人無疑是最可靠的,哪怕陸熙和他的關系不如同陸雪那般親密,面對外人必然是堅定地站在他這一邊。
其次陸熙擁有經紀人資格證書,而且她的頭腦足夠聰明。
當經紀人首先要當惡人,懦弱的人干不了這份工作的,陸熙雖然不是真正的惡人,但是她的堅強和精明,保證了陸晨能夠得到合理的回報。
哪怕她是第一次當娛樂經紀人,表現得依舊很出色。
昨天一整天的時間,陸熙都在研究娛樂經紀人和京城衛(wèi)視相關的資料。
來談判之前,她甚至連合同都提前擬定好了。
《邊走邊唱》轉讓給京城衛(wèi)視的時限是10年,后者可以將這首歌用在《唱響中華》的節(jié)目制作和宣傳推廣上,轉讓的費用是象征性的1元錢。
而作為相應的回報,《邊走邊唱》將由陸晨自己來演唱,京城衛(wèi)視不能授權他人進行翻唱。另外京城衛(wèi)視的“十一”國慶晚會,也將邀請他登臺唱這首歌!
自從電視臺成立以來,每年的十一國慶當夜,京城衛(wèi)視都要舉辦慶祝晚會。雖然比不上央視的國慶晚會那么隆重,但是在國內的收視率并不低。
因此想要在這臺晚會上亮相,實力和人脈都不能少。
也就是說陸晨在保留自己大部分權益的同時,獲得了一次很好的露臉機會。
爭取到這份合同并不容易,要知道京城衛(wèi)視相對于陸晨來說。那是絕對巨無霸級別的存在,雙方不可能存在對等的關系。
一首歌對京城衛(wèi)視而言是可有可無的,而京城衛(wèi)視卻是目前陸晨出道的最重要平臺,就算前者要求陸晨無條件轉讓版權,他其實也沒有太多的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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