田小菊看到陸政然手上的傷。
傷在兒身。
痛在娘心!
六個手指留下六個傷口,疼得她在路上哭了好幾場。
她傷心兒子,自然怨恨媳婦兒:“我讓你照顧好政然,你可好,他那么忙你卻把孩子推給他帶,還讓他傷自己的身體給賤丫頭熬藥,他是你男人,是你五個孩子的爹,姜婉晴你的心怎么那么狠?難道要活活累死他才甘心嗎?”
田小菊不說還好,說起來眼淚嘩嘩的,她用力擤出一把擦在鞋底上,手互相插進袖子里,埋怨地瞪著姜婉晴。
她在等。
等姜婉晴的解釋和認錯。
和其他婆婆不一樣,她很少罵人,很少說難聽的話。
不是她善。
壓根不需要。
姜婉晴很懂事,做了一點錯事都跟天塌下來一樣,從來謹小慎微,向來不叫她難做。
田小菊生了一兒一女,姜婉晴懂事,她自然落得好婆婆的名聲。
等了好半天,姜婉晴除了看著她,也不說話。
最讓她不舒服的是姜婉晴的神情,冷漠得像刀子,似乎要把她剁了。
她怎么會有這樣的想法?
太可笑。
姜婉晴是個孬貨,一點都不敢反抗她。
她的沉默一定是害怕,怎么可能會有殺氣。
田小菊拿出婆婆的氣勢,嫌棄地看著她:“知道錯了?既然知道錯,就乖乖放血熬藥給孩子喝。再給我兒子寫一萬字悔改書,跪在他床頭念幾個月,以表你真的知道錯了。”
姜婉晴嗤笑了聲。
“我錯哪兒了?”
田小菊不太濃密的眉毛皺起來,兩坨比較肥的臉頰擠壓法令紋,擠得很深,看起來很兇:“你還有臉問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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